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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11  浏览次数:   字号:[ ]

关于转发《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意见》的通知

莱安监发〔2018〕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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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各科室(单位),各区安监局:

现将《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意见》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逐项抓好工作落实。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按照省局《意见》要求,不断健全完善全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制,不断细化深化安全生产监管监管执法工作措施,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确保到2020年建成规范统一、保障到位、运转高效的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体系;到2030年,全面实现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现代化、信息化。

二、履行监管主体责任,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市局各科室(单位)和各区安监局要严格落实省、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要求,敢于担当,切实履行好各自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失位、不缺位。同时,要主动作为,按照“执法强化年”和“职业健康执法年”等活动要求,突出抓好日常执法、分级执法和集中执法,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做到“检查必执法、执法必严格”,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力度,确保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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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意见

?????????????????莱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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