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莱芜市安全生产专家管理办法》(莱安发〔2017〕29)号和《关于申报市安全生产专家的通知》(莱安办发〔2017〕89号)和山东省安监局有关文件精神,经有关单位申报和莱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推荐、遴选等程序,初步审定了李佩林等125名同志为莱芜市安全生产专家。
为体现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接受社会监督,现将专家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至5月23日(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市安监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留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实。
电 话:0634-8892886???????联系人: 纪兆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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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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